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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国有股转持办法利弊评析
 《第一财经日报》    2009年6月22日

   国务院近日决定,凡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含国有股的IPO,均须将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0%的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保基金持有。规定的出台会对市场产生哪些短期和中长期的影响?对社保基金和国有企业改革有何意义?CBN记者昨日专访了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

CBN:此次规定的出台有哪些积极意义?

华生:首先对社保基金来说是一大利好,可以大大的增加社保基金的来源,以前靠财政划拨,存在随意性,在财政困难的时期,划拨可能就会受到影响。建立这个办法以后,就有固定的、源源不断地、制度化的来源给社保基金提供补充,从而能够为民生做更大的贡献;第二,在目前这个时点推出此项措施,这和促进内需扩大消费,配合总体的宏观经济政策有重要意义。社保基金实力增强,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减少,消费的信心就会更足;第三,这是第一次将部分国有企业的权益跟和社会保障、跟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建立起了切实联系,具有重大积极意义;第四,划转部分禁售期延长三年,对市场在短期内不会形成冲击,有利于短期内的市场稳定。五、国有股转持会进一步降低国有股比例,对改进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本身的治理结构,对证券市场留有更大空间给民营企业都有促进作用。

CBN:大家都关心规定对市场短期有什么影响?很多人认为是重大利好,你怎么看?

华生:国有股转持在短期内对市场没有任何冲击,短期影响应当说是中性略偏正面。应当指出,很多人现在误读了规定,宣称国有股有10%会划转并延长3年锁定期,因而说是对市场的极大利好。其实延长3年锁定的只是新老划断至今的这一部分上市国企,不涉及股改前的大小非,不涉及今后新股发行,只涉及这期间大小限中的首发那一部分。同时,这些国企上市公司也不是划转其持股量的10%,只是划转首发上市融资股份数量的10%。由于首发股份比例中小企业一般只占总股份的20-30%,其10%只是总股本的2-3%,大型企业就更低了。我国的特大型企业如银行、石油等巨头过去几年首发股份数量一般只占总股份的5%以下,10%只是不到0.5%,相对其国有持股一般占70%以上的数额,划转并延长锁定这百分之零点几的国有股对市场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绝大部分大小限股包括国有股仍会在今明年到达解禁期。因此,一些人其实并没有看清规定,还有些人恐怕只是要去制造炒作的由头。投资者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

CBN:规定中将禁售期延长三年。我们知道,社保基金目前的资金缺口仍然较大,三年之后,社保基金的减持动力是否会比较强?

华生:三年禁售期之后,社保基金减持的动力确实会比较大。首先是它必须减持。社保基金职责是管理全国人民的养命钱,它不是仓库和收容所。按照社保基金的资产配置,它应用于风险性资产的配置是有固定比例的。社保基金本身在证券市场当中就有一定的投资,如果加上划转给它的这一大块,那么到了禁售期以后,它就必须要减持,否则将不符合社保基金避免风险、追求稳健性的精神。实际上,不光中国,全球所有保险类基金对配置非固定收益的风险资产都有严格的比例控制。

另外社保基金也应该减持。现在按办法的规定是把所有的国企上市公司都划拨给它。国企上市公司的质量是参差不齐的,而且社保基金作为一个机构也不可能对所有的股票都有深入的研究,所以它必然要减持那些质量不太好或它自己不太了解的股票。因此,说社保基金在限售期到后也不一定减持并无道理。

CBN:未来社保基金持有的这些股份的减持压力,是否会对股市形成中长期压制?

华生:目前这个划转的数量,对于社保基金本身来说是一个大数量,但是对于所有的国有股和市场来说是一个小头。就象我们上面分析划转部分只占到总股份的很小比例。我粗算一下,由于特大型企业权重很大,全都划转部分占国有持股的总比例大概也就是1%左右,对整个限售股的流通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

但也要看到,延长三年的锁定期虽然对证券市场本身是短期略偏利好,但是随意改变锁定期并不是一个特别严肃的做法。股权分置改革的方向并不是把股锁的越来越长。现在各种首发和再融资的大小限名目越来越多,表面上股票一时好炒上去,后面大小限到期进入流通,市场还是要付代价。只有让股份充分的流动起来,赋予市场合理的估值,使投资者能够买到更便宜的股票,这才是真正保护二级市场投资者。

CBN:您认为这次办法的出台还有哪些需改进之处?

华生:首先根据上市公司的发行上市量的10%来划转国有股,还是存在问题的。实际上,给社保基金做贡献应该是所有国企的责任和义务,应该一视同仁。不存在说把上市作为一种优惠,企业上市了就是占了便宜,得到好处所以就要划转。同时一些地方国企,因为上市了就要划转给中央财政和全国社保,这种严调并无道理。我认为地方国企应该划拨给地方的社保比较合理。因此,这种挂钩办法还是包含了把上市视为圈了钱得了好处的惯性习维,和今后上市发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不完全和拍。

另外,这次规定是首发的股划转。首发要划转,再融资不用划转,这对证券市场产生的潜在引导并不是很好。如果是在这个政策引导下,第一次上市的资产越大,募集资金越多,上缴的越多,那还不如零打碎敲,不断注资和增发。这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不断的剥离上市、资产注入、无穷无尽的题材,形成内幕信息、市场操纵等问题。我们希望通过制度引导证券市场中的企业整体上市,以增加企业和市场的透明度。

除此之外,目前规定的内容在细节上还存在一些含糊不清和自相矛盾之处。如果是单一国有股东,划拨就很简单,如果是有两三个以上的国有股股东,该怎么划转?道理上应是大家一起分担。但如果按比例分担,再小的国有股东也不存在持股不够划转的问题。但根据该规定的第六条,如果持有股份少于应转数量的,当以实际持股数划转。这就存在相互矛盾模糊不清的地方。这是关于同一上市公司存在几家国企股东的是否和如何分担问题。这里还有进一步的问题,如果上市公司中还有非国有股东,显然人家是不用承担划转义务的,那么,是否只有国有股东独自负担上市发行股份数量10%的划转?如果是这样,搞多元化股份制从而持股比例不很高的国企就吃亏了,但这正好是我们改革要鼓励的方向。显然,规定的这些内容今后还有待补充修改完善。

CBN:在发展完善方面,你还有什么大的建议?

华生:在涉及到大众投资人利益和新制度、规则推出的地方,我觉得应该尽可能简洁明了,让大众容易理解。很多投资者反映,规定不太容易看懂,如果象我们上面提到一些专家的解读也有偏差,这样就容易产生误导。

同时,制度建设不能过于短视,在解决眼前问题时,要注意与中长期改革的方向一致。做大做强社保基金是一个正确的方向,而要为社保基金做贡献的不仅是上市国企,今后更应该建立全部国企分红固定用于社保基金的制度和渠道。这样,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老百姓的利益关系就建立起来了,同时社保基金补充的资金量和来源也就更大更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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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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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是影响我国经济改革进程的三项重要变革(价格双轨制、资产经营责任制、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提出和积极推动者。1984年9月在首届全国中青年经济工作会议上,他因与同伴首次提出放调结合的价格双轨制改革思路并被国务院采纳成名。1985年,以华生为首的研究团队提出建立政资分离的国有出资人体系,竞聘企业经理人,国家按出资分享收益,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方案,并推动其后在全国的试点和国资局的设立。1998年2月,华生留学回国后率先提出A股含权和股权分置改革问题,认为中国股市需要尽早纠正制度缺陷,重新界定产权,用赎买流通权的办法让非流通股恢复流通,并积极参与和推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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