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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与党的改革(上)
                                                          ——为中国共产党建国执政60年而作
华生
提要

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要求党的建设也要在保持本色的旗帜下改革转型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党的历史上民主集中制屡遭破坏的主要原因缘于它只是“基本原则”而没有发展成为可操作的程序和规范。这样,原则没有成为制度,这是造成邓小平所说没有好制度,好人也会走向反面的原因。因此,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化和规范化是党建工作改革的核心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在共产党是唯一执政党的中国也是国家的生命。而民主的生命是代表和候选人的对下负责,即其提名和任职是选举人而不是上级领导决定。因此,党代表和各级领导候选人提名权逐步从领导回归党员和各级党代表是党内民主的基石,是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根本所在,也是民主集中制程序化的关健一环。提名制度改革带来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改变,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里程碑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将使中国走出几千年来一统专制和分裂涣散相交替的历史循环,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模式,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伟大复兴,并赢得世界和而不同的尊重

人们普遍诟病的四大腐败现象的广泛漫延、屡禁不止的情况说明,要根本改变腐败对党的肌体的侵蚀,必须对长期以来党政不分的干部管理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改变如计划经济那样包揽太多自己管不了也管不好的情况,改变一元化领导体制下反腐败斗争的局限性

共产党是执政党。全世界执政党的执政方式主要是通过提名政府及部门首脑候选人的方式来执掌政权和实现自己的执政纲领。因此党管干部的核心是管这些被提名的政务官。至于数量巨大的公务员即俗称事务官,本来就不应是执政党任命管理的对象。党从封官定级等行政事务缠身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才能实现党要管党的目标,恢复和弘扬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群众性

党提名政务官候选人,由人民代表大会审查、质询、表决人选的通过和政务官提交的各种议案,由人民群众包括新闻媒体去检查、监督官员们的德行操守,这样,一贯所说的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才最终找到了具体承载和实现形式

党政分离,共产党人才能重回党章所说的“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内应取消行政级别,党的干部也不应享受任何行政特权。党的大量工作要由党员义务工作者和志愿工作者承担。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先进,这才是回归共产党人的本色。这样,投机腐败分子自然望而却步,党群关系自然鱼水交融,党的肌体就可以从根本上免除权力的侵蚀和腐化

共产党执政掌权,信仰和意识形态的制高点,当推首功。中国现代化转型的最大代价,其实是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代价。因为一个伟大的民族是不可能长期靠不争论来满足其文化和意识形态需求的。从当年的不争论到今天的再讨论,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模式的成功,反映了党执政基础的稳固和对前行目标的自信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突破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和市场经济,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的重大修正和跨跃。但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追求的人的平等和共同富裕,仍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探索和实现这个目标,仍然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

苏联模式的失败,正是因为其在经济上教条式对待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经济模式还不完善的设想,固守计划经济与单一公有制,而在政治上背弃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权的民主本质、公仆职能和工人待遇的基本教诲,又长期闭目塞听,只听歌功颂德,拒绝批评意见,从一个奉献牺牲的革命党蜕变成一批做官当老爷的特权贵族,从而严重脱离党员群众和人民,这样当然就谈不上与时俱进地修正过时的原理和结论,发展马克思主义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正的理想和目标,从而最终被历史和人民抛弃

在一个更加现实、不再平均主义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共产党人如何站位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内容。共产党人是利用权力近水楼台先富先贵,还是坚守“领取其他工人工资”的劳动群众普通一员,决定了共产党人的命运和新中国的前途。党的先进性建设,从本质上说,就是要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从根本上去除党内既得利益的制度非制度安排与倾向,而恢复和弘扬党的信仰本质

正如发端于欧洲的伟大文艺复兴运动以旧的符号但崭新的内容拉开了近代人类文明的序幕一样,中华民族的全面伟大复兴也需要一个堪比先秦百家争鸣的思想解放时代,来迎接一个超越中国古代文明更加辉煌的新篇章。通过党的建设的全面改革,开启和引领这样一个伟大的激动人心的时代,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也是中国人民的殷切期盼

中国共产党自88年前成立以后,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和几千万人的流血牺牲,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60周年之际,总结党执政60年党建工作的历程,直面新世纪新时代的挑战,超越眼前短期的功利得失,抓住党建工作在新形势下改革的灵魂和精髓,以达到党章提出的在建国100年时能引领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执政目标,是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

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
   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确立了立党为公的宗旨,为扫除内外的压迫、剥削,为使以工农群众为代表的大多数老百姓能够翻身过上好日子,浴血奋斗,身先士卒,赢得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戴,无可争议地成为那个时代和人民的历史选择。建国执政之后,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借鉴苏联模式,建立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并在一片废墟和落后的农业国的基础上,设计和从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形成了国家工业化的基础框架。但是无庸讳言,在建国之后的很长时期中,我们党没有能够自觉地实行工作重心的转移,一直在以阶级斗争为中心,从而依靠一部分社会阶层和集团打倒另一部分阶层和集团的革命党,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而平衡不同阶层和利益集团要求、为所有有公民权的国民谋福利的执政党之间摇摆。这种摇摆,突出地表现为党对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之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如1956年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因此,“党和国家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但仅仅一年之后,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党的领袖毛泽东又强调“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之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要矛盾。“结果,1958年5月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刘少奇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既代表党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方针,又确认了这个阶级斗争的主要矛盾。进入建国的第二个15年,党的建设越来越变成寻找和批判党内外的革命对象、净化党的革命纯洁性的运动。而文化大革命的发动,更是把这种在党执政之后仍然不断搞革命,广泛发动阶级斗争,挖掘乃至制造党内斗争的对象、进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运动推到了极端。

在执政30年后,1978年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地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即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奠定了我们党的建设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移的基础。以改革开放为标志,中国经济和社会出现了全面的勃兴。1990年代末,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极大地拓展了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基础,是我们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的重大飞跃。新世纪以来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发展观,是党全面和自觉地向执政党转型的明确标志。正是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和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自觉转型,使我们在建国60年之际,基本实现了党在执政初期提出的将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工业国的目标,并使中国近代几百年以来仁人志士的强国梦想,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今天,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中国近代自丧权辱国以来多少代人的梦想,不仅在中国人,而且在全世界的眼中,第一次变得似乎那样触手可及。但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和不平,群体性乃至民族性矛盾的激化,对党风和官员腐败的不满和愤慨,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而正如中央反复强调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加强党的建设。那么,相对于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我们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党的建设本身需要哪些转型和改革,党的革命性即先进性如何不因执政掌权而褪色,就是本文要讨论的中心。

从党的生命看党的组织建设的改革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很高的政治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显然是党的建设要回答的首要问题。

做到三个代表,我们党就会立于不败之地,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也会牢不可撼。但是,这并不是说可以不经努力,自然实现。我们党有几千万党员,集中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凝结全党智慧,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完全可能。这里的关键是要有能汇聚全党智慧、符合科学发展的组织机制。在这方面,我们有过沉痛的教训。在我们党执政60年的历史上,有过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吃公共大食堂运动那样损失惨重的经济错误,也有过文化大革命那样全局性的政治错误。这两个错误都延续数年,文化大革命甚至延续了10年而不能得到及时纠正,使党的事业蒙受重大挫折。究其原因,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党内生活极不正常,党内只有听从,不允许有质疑和争论。共产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会议上发表批评甚或不同意见,都被粗暴地当做党的敌人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使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但是,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制度,是把党员和全党组织成为统一整体的唯一纽带。如果它能被人为的随便破坏而长期无法纠正,那就反映了我们这个制度即党的组织制度的建设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和漏洞,需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来加以改革和健全。

从历史上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建党之初从苏联式共产党那里借鉴移植过来的组织原则。在党夺取政权的革命战争年代,党的历史上也出现过背离和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革命事业遭受挫折的事件。但是一方面,当时我们党处在武装割据和地下斗争的时代,完善健全的民主生活和组织制度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并不现实或可能。这样如毛泽东所说的共产党人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就是情势所然。另一方面,战争年代党的任何决策错误,都会立即为对手所用,让自己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因而在有强大对立面的情况下容易较快地得到验证、认识和纠正。在我们党执政之后,本来健全组织制度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但是,在革命战争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对党的领袖人物个人权威的无条件维护和个人崇拜妨碍了我们党去正面提出和真正解决这个党的组织建设的核心问题。这是我们党在建国执政的前30年中走了很大弯路的组织制度原因。

鉴于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写进了党章,党的集体领导得到了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也有了很大进展。但是,党的组织制度尚无大的变化和改革:一把手负责制导致的一言堂和阿谀奉迎的现象在党内生活中还很普遍。在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全委会上,学习领会、支持表态、感恩颂扬者众多,而批评质询、政策争论、领导答辩者寡无;党的重大政策和人事问题不是在党的正式会议而是在非正式的范围里实质讨论和决定的传统还没有根本改变;眼睛向上、夸大成绩、掩盖问题,为保官、升官而大事化小、糊弄群众、粉饰太平的现象并非少数;集体领导下的责任不清形成的互相牵制和推诿时有发生;党内空气在一般情况下是正常的,但能否避免在特殊或危机情况下产生的个人权威或小集团活动对党的挟持和侵害还缺乏组织制度上的保证等等,凡此种种,都说明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必须改革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在我们党执政的的历史上,乃至不少在国际上也取得过政权的共产党历史中,都有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使党严重脱离了群众,脱离了实际,许多甚至最终被人民所抛弃。其根本原因,在于共产党早期处于地下反对党时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没有能在执政之后加以健全、完善和程序化。因而使民主集中制在党章中始终停留在仅仅作为一种“基本原则”,没有进化为对事不对人的“组织程序”和“工作规范”,从而留下了很大的人为操作空间。这样,原则没有成为好的制度,这是造成邓小平所说没有好制度,好人也会走向反面的原因。比如,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规定:一级党组织的领导人选是由同级或上级领导提名,还是由该级党员或党代表提名;提名是等额即指定的还是差额的;差额与否和比例大小是可以随意自选还是有严格程序规定的;主要领导职务是等额还是差额选举;候选人是否或可以作什么样的自我介绍与宣传;候选人是否需要和如何接受代表质询;如此等等。显然,随着这些没有明确的程序“细则”或惯例不同,可以产生对下负责和对上负责完全不同性质的体制,可以产生出有充分民主基础的集中统一,也可产生没有民主基础、完全受制于个别主要领导个人偏好和能量的集中统一。所以我们看到,正是由于缺乏可操作的规范和受监督的严密组织程序,在“基本原则”转为实际运作时存在严重的系统漏洞,使党在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或扭曲时没有能力去纠正、防范和保护自己。

民主集中制作为共产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强调的是在高度民主从而能够凝聚全党智慧同时的高度集中,使党能够成为统一的战斗整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在共产党是唯一执政党的中国也是国家的生命。现代民主的唯一可能形式是代表制。因此,民主的生命是代表和候选人的对下负责,即其提名和任职是选举人而不是上级领导决定的。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的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代表制。这样,民主集中制成败的关键就在于代表的真实性。民主集中制从原则转化为程序也就全部在于保证各级党代表和领导候选人产生是党员这个主体而不仅是个别领导人意志的单方面体现。显然,由党的同级往往是上级领导机关决定党代表名额分配和提名领导候选人的传统实践存在着方向性的误导。因为它把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对同级党员或党代表大会负责变为对其上级领导负责,从而将民主集中制的本末颠倒,抽掉了党员及党代表的主体地位,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变成了以集中领导意见为基础再去走一下民主的形式。这样党内民主这个党的生命就不可能有可靠保障。我们党在文化大革命中举行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就是这类情况的一个典型:尽管在形式上具有党内民主和选举的合法过程,但由于出席大会的各地代表、中央领导机构及决策机构的候选人名单全部是按照上层领导的意见和意图去层层安排准备的,因此党的这次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和中央领导机构的大换班、大清洗并不能代表广大党员和干部的真实意愿。这样的民主集中制就蜕变为只有民主外表点缀的集中制。而在党内的个人绝对权威和个人崇拜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之后,候选人提名的暗箱操作、政治角力、招呼面子和安排平衡又很容易成为新的官场腐败的重要土壤。显然,把党代表和基层领导的候选人提名权归还给基层党员,把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候选人的提名权归还给同级党代表,是民主集中制程序化的关键一环,也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大变革。它将彻底动摇唯上不唯下不唯实的官本位制的基础,带来党内政治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变。这是因为候选人产生机制的民主化是党内民主的核心,也是马克思高度讴歌的他亲眼所见的唯一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的原则和真髓,是共产党人的宗旨和理想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真正动员、组织和凝聚全党的保证。迈好了这一步,我们党提出的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目标,就高屋建翎,人心所向。

党代表和领导候选人提名权的改革,一旦成为党的共识,将成为我们党自工作重心转移即经济改革以来启动政治改革的伟大里程碑。正因为如此,它就和经济改革一样,不是一次或一组行动,不应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周密计划,完善程序,试点展开,循序渐进。这里的关键在于明确改革的方向。在实施步骤上,可以双轨推进,从扩大差额选举起步,逐步扩大党员代表提名、减少领导提名。要设计、试验和完善公正、严密的规则和程序,确保提名和选举过程中的公开性和公正性,防范可能的非法活动和违规行为,确保改革能增进而不是消弱党的执政能力。

应当看到,近年来党内民主已经在迈开步伐,主要是实行差额选举、重大政策和人事任命的全委会票决、党代表常任制的探索以及干部推荐、晋升时不公布结果的海选摸底。海选摸底,由于往往是在同一或相近级别的官员中进行,它的本来就不公开的参考价值更多反映的是“官意”而非“民意”,并不有利于那些不善于关系不被喜于同僚的干部。党代表常任制难以推进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现有的代表产生就不是党员自己报名、提名而是领导决定的,其代表性本身就自然存疑。何况现在党的全委会的委员们也只是一年参加一、二次会,并没有“常任”的情况下,党代表的常任当然就更显得形式多于内容。而差额选举一般差额比例很小,又仅限于一般委员而不是大家还多少有所了解的主要领导岗位人选。同时在差额和票决时,由于代表或委员们一般并不熟悉候选人的情况,仅靠一个简单的任职经历介绍,既无候选人各方面的全面评价包括个人及家庭财产状况的说明,候选人本人又没有机会去向选举人介绍自己的情况和任职理念以及回答选举人的各种可能的质询,这样的差额和票决,就会受太多偶然因素的影响而大大影响其功效,从而容易引起人们对改革的疑虑和保留。而党员代表来自党的各个层面,他们的提名,由于并不代表组织和领导,上述的每一个过程显然必不可少。同时,党员代表能够真正拥有领导干部候选人提名权、质询权、投票决定权,将反过来大大提高党代表产生过程的参与性、竞争性和责任感,从而在根本上强化千千万万普通党员的主体作用。这样党内民主的起步就能更加规范、全面和公正,更容易见到成效。党的力量就会倍增,党的集中统一就会因有空前广泛的基础而更加强大有力。

可以肯定,正因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而党代表和领导候选人提名权的归位是党内民主的基石,是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根本,因此这项改革必然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而又空前艰巨的建设工程。因为我们党毕竟植根于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民主传统和民主训练的国家,即使党代表和领导候选人提名的任何松动,还不要说全面归位,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变革,各种拉帮拉票甚至贿选活动都可能产生。显然,区分和划清正当的推举候选人和参选竞争与包装拉票乃至投桃报李的贿选界限,创造、发展出一整套党内民主和党内参选竞争公正严密的程序,决非易事,也不可能一步到位。而党内形成新的民主生活空气和文化,肯定也需要一个相当的过程。候选人提名权改革的试点和总结的过程,就是一个学习学会民主的过程。我们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将党内乃至社会上的民主要求释放和疏导到建立有效的民主程序上来。同时也让大家认识到,党内民主的实现不是一个领导决策的简单口号或规则改变,而需要全党逐步学会在一整套新的制度、规则乃至文化氛围中生活而又不失战斗力。这是进城执政之后全党同志面临的一场已经迟来的大考。考得好坏决定了党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

应当指出,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现存普适的民主模式。被诩为西方民主标本的美国,亿万美国人也只是仅仅在最后给定的两个候选人之间投票选择,而在产生这两名候选人过程中花费的数以亿计的美元背后,是多少权势和利益集团的争斗角逐和营销包装。在浸透了几千年家长制传统和文化的中国,虽然民主说辞已经成为一种当下时髦,但恐怕还是人云亦云、借题发挥和叶公好龙者众,真正有效民主的发育和成熟肯定不会是坦途。这一点我们过去已经从国内的—众“民主斗士”,到了海外的“自由环境”中却为一点微权微名微利争斗得令其支持者也心寒中已略见一斑。因此,不难理解,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相互补充,一统就死,一放就乱轮番交替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循环。但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执政兴国为民是党的历史使命,如果说我们党在过去那么艰难困苦的条件下都能靠自己的浴血奋斗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中国人民赢得民族独立和解放,那么我们党在视党内民主为自己生命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一定能够探索出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的成功模式,无愧于自己的执政党地位,无愧于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

当然还要看到,党内民主绝不是一盘散沙或自搞山头的各行其是。民主集中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有了候选人提名权的改革,党内民主就有了坚实的基础。这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就表现为所有党员必须无条件地尊重民主程序和选举结果,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党既允许和保护党员有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又严禁非组织活动和在党外的自由主义言行。这样,在党内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就为我们这个有着两千多年一统专制与分裂涣散相交替的历史传统与文化的国家,在执政党内首先探索出在充分民主基础上集中统一的新路,从而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从腐败问题看党政不分的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
 
   本来,腐败与共产党人是无缘的。因为共产党就是为了反抗旧社会的黑暗和腐败而成立而奋斗的。共产党人在夺取政权的斗争中有一句著名的口号,就是“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这也是当年共产党人的真实写照。当时所有共产党人,总是与出生入死、风险牺牲相连,而与高官厚禄、荣华富贵无缘。多少共产党人,包括党的领袖人物及其亲属,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当然,在共产党人夺取政权执政以后,共产党人确实不是要再去发动革命,寻找和打倒革命对象了,而是要执好政即做好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虽然早已是中国古代社会的警言,但历朝历代的官员们从来没有真正做到。建国以后,共产党人,首先是党的领导干部,其使命从革命造反转为上台做官,是共产党执政的自然产物。但是这样,今天的共产党人就已经不再象当年那样与风险、奉献、牺牲划等号,而是与权势、尊贵和名利紧紧相连,我们怎么防范共产党人在为官后不为权力所腐蚀,又怎么保证建国掌权后开始从政从官的人不是挟私利而来,显然是党在执政后面临的最大挑战。

应当指出,在建国前后,我们党对执政以后干部队伍的可能腐败是有高度警觉的。建国初期对进城后迅速贪污腐败的刘青山、张子善的极刑处理,震动了全党和全国。在建国执政的前30年中,虽然我们党犯过其它方面的错误,但是,干部队伍的高度清廉则受到了党内外一致公认。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我们党的干部队伍是从长期革命战争中走过来的,大多保持着过去的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一方面也是因为我们实行的是高度集中和平均主义大锅饭的计划体制,贪污腐败的违法风险和成本极大,加上政治运动不断,很少有人敢以身试法。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和内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全民经商一度成为热潮。1990年代末,中央果断决定禁止军队和党政执法机关经商办企业,煞住了军队和执法机关也都向钱看的歪风。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所必然产生的贫富差距的扩大,部分社会群体的迅速暴富对原本在一个平均主义社会中地位优越、感觉良好的干部队伍中许多人产生了极大的刺激和诱惑。因为这时共产党人面临的不仅是执政后公务权力带来的特惠和优待,还有金钱即货币权力的诱惑,以及行政权力与货币权力相互追逐而产生极度奢靡傲慢的放纵。正在这个背景下,党内干部主要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滋生发展,乃至在很多地方和很大程度上越演越烈。有些领域的腐败已经尾大不掉,积重难返。当前党内外群众意见最集中而又似乎很无能为力的四个主要方面是:

1、官场腐败。官就是权力,就是尊严,就是资源,因此,谋官、保官、跑官、要官现象普遍,为升官而送礼,为荐官而说情所在多有,买官和卖官屡禁不绝。为保官和升官而做政绩、上形象工程,说大话、空话、假话,夸大成绩、掩盖问题成为很多地方官场不言自明的潜规则。

2、经济腐败。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甚至黑白两道通吃的现象此起彼伏,虽然这是反腐打击的重点,但未见有好转的明显迹象。

3、职务腐败。靠山吃山、多吃多占的在职消费恶性膨胀,各种招待、接待、公车、公房、公产的滥用、浪费和营私舞弊已成天文数字增长,公产、公权力自用、拉关系用、为领导用等,已经相当严重。

4、亲属腐败。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与介入经济活动成风,而且与当年党政军机关办企业一样,有相互感染之势,而且真假难辨,影响恶劣。

腐败现象的广泛蔓延,造成了人民群众的普遍不满,也让众多关心党的事业和命运的共产党人痛心疾首,忧愤不已。这些情况说明,除了现有的查处、打击方法之外,要根本改变腐败对党的肌体的侵蚀,还要对长期延续不变的党政不分的干部管理制度进行与时俱进的重大改革。

不错,党管干部曾经是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的重要经验和传统,而且曾经也管得很有成效。但是那时党不执政,实行的又是供给制,干部基本上没有什么个人或家庭财产。建国后虽从供给制改为等级工资制,但级差不太大,而且是以战功和经历论资排辈,无论对否,大家基本上都能接受。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以及党的干部队伍成份的完全改变(现在岗的干部已全部为党掌权执政后加入的),表明党管干部的外部生态环境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干部基本都未经过风险和牺牲的考验,干部的个人及家庭财产收入状况已经多元化而且极不透明,各种事后的监察打击措施虽每年都导致成千上万名干部落马,但效果并不理想,而且有时难免投鼠忌器,不能不适可而止。特别是当涉及一些有背景的人和事的时候,深究与否,还得要有关主要领导权衡定夺。尽管如此,这无论对党还是对当事人及其亲属而言,造成的代价已经越来越大。因此,面对今天做官无需流血牺牲奉献,而自然就有权有势有资源,在职消费和公产公权私用难以约束,大事化小、官官相护是利益使然的现实,仅靠提高道德要求的教育和调节监察打击的力度,显然并不能从根本上扼制腐败的势头。

在目前的干部管理体制下,我们各级党的领导和组织部门,要给数以千万计的党政军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广大干部作评价、定级别、授官位,乃至查坏人、防腐败,这就如同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党和政府统一安排社会一切经济活动一样,包揽了太多自己干不了也干不好的事情。同时,党通过组织部门任用干部,党领导纪检政法部门查处干部,党掌控新闻媒体披露干部,这种一元化的领导体制本身就决定了对干部的任用或处理难以摆脱政治决定,从而在制度根源上就导致了反腐败斗争无法保证真正的独立性和彻底性。因此,真正要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从制度入手。共产党是执政党,而全世界执政党的执政方式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通过提名各级政府及部门首脑候选人的方式来执掌政权和实现自己的执政纲领。因此,党管干部的核心就是管这些被提名担任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职的干部,即通常被称为的政务官。执政党垄断政务官的提名是现代政治制度运行的通例。通过党提名的政务官来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是既保证共产党的领导执政地位,党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动的具体实现形式。党提名政务官候选人,由人民代表大会审查、质询、表决人选的通过和政务官提交的各种议案,由人民群众包括新闻媒体去检查、监督官员们的德行操守,这样,一贯所说的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才最终找到了具体承载和实现形式。

至于数量巨大的公务员和俗称技术官僚、执行官僚即事务官,本来就不应是执政党直接任命和管理的对象。他们的提升、考察和监督是政府本身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力。因此,他们清廉与尽责与否,本来也不是执政党的直接责任。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应该发展一整套考核、晋升和监察制度,去满足人民的期许和需要。实现这样的分流之后,党管干部的范围和工作量就大大缩小了,但却抓住了执政的核心。可以集中精力考察、选拔、管理和监督决定国家命运的政务官。这样党才能从一个经济、行政和封官定级等事务缠身的状态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党要管党的目标,恢复和弘扬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先锋队本质。

实现这样彻底党政分离的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后,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可以真正起步了。按照党章的规定,我们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员包括党的干部“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应当履行“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的党员义务,因此,党内应取消行政级别,党的干部也不应享受任何行政特权。党的各级机关应尽可能少地占用社会资源,党的专职工作即党务工作人员应大大精简,党的大量工作要由党员义务工作者和志愿工作者承担。党的经费和党维持自己正常活动运转的财产应当和国家财产划分明晰的界限。这样,就和历史上党群关系鱼水交融的时期一样,党员和党的干部本身就是没有行政权力的群众,自然就不会脱离人民群众;党的工作人员没有优惠特权,投机分子自然就望而却步或进来了也会主动淘汰;党内没有爬台阶的行政级别,党就可以不拘一格吸引和选拔全民族的优秀人才,保持自己的生机和活力;党员和党的干部要付出比一般群众更多的努力和贡献,却并没有更多的特殊待遇和享受,其先进性从根本上就可以得到保证;党要管党,党对自己提名的政务官的考察、监督就自然更加到位、更加客观、更加超脱、更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党政分离,党不对短期的经济、社会等政策及效果直接负责,这样党对不称职的政务官乃至不孚民望的政府就可以行使党的纪律处分权和提名权,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程序进行罢免或换届更换。让党的肌体离开权力之火的煎烤,回到人民中间,我们党就会象在浴血奋斗的年代那样,无论是否执掌政权,都能保持先进性和战斗性;在取得普遍执政地位的时候,又能够始终保持自己对权力腐蚀的免疫力,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和群众性。

可以想见,对于那些现已习惯于把共产党的干部等同于中国传统的意义上的父母官,等同于养尊处优、先呼后拥的权贵的人来说,推行这个方向的改革当然是太难了,或者简直匪夷所思。但是,回看历史,重读党章,难道这不才正是当年流血牺牲的人们所誓言的崇高信仰和“永不变色”,这不才正是真正的共产党人的理想和形象吗?共产党人不是要当官,而是要先进,这才是回归本色。在反腐败这个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上,现在是在制度变革上下大决心的时候了。我们应当象当年果断禁止军队和执法机关经商办企业一样,痛下决心实行党政分离的干部制度改革,使党的组织和机体从根本上免除权力的侵蚀和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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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

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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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是影响我国经济改革进程的三项重要变革(价格双轨制、资产经营责任制、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提出和积极推动者。1984年9月在首届全国中青年经济工作会议上,他因与同伴首次提出放调结合的价格双轨制改革思路并被国务院采纳成名。1985年,以华生为首的研究团队提出建立政资分离的国有出资人体系,竞聘企业经理人,国家按出资分享收益,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方案,并推动其后在全国的试点和国资局的设立。1998年2月,华生留学回国后率先提出A股含权和股权分置改革问题,认为中国股市需要尽早纠正制度缺陷,重新界定产权,用赎买流通权的办法让非流通股恢复流通,并积极参与和推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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