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念下,没有“灰色收入”这一说
法治观念下,没有“灰色收入”这一说
华生 2010年10月14日发表于《南方周末》本文为作者原稿
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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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收入不是灰色收入,而是违法收入。它或者本身来源或收入形式是不合法的,如贪污受贿,或者它本来是合法的,但为了偷逃税收,采取了隐形形式,因而成为不合法收入。
灰色收入的概念近来开始成为热议的话题。起初是今年3月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有“规范灰色收入”的提法,后因有代表提出不同意见被删去。近来王晓鲁教...